严格环保督政才能更有效督企
点击:2649 添加时间:2018-08-27 09:22:00 信息来源:中国环境报
在 生态环境 领域,督政与督企既紧密联系,在工作内容、方法等方面又有明显差别。严格环保督政,有助于压实地方党政领导环保责任,促使地方企业更加重视环境保护,从而提高督企的效率。 环保督政,主要作用在于改变地方党政领导的思维定式。在一些地方,一旦生态环境质量恶化了,当地党政领导很容易认为是环保部门失职所致,似乎与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不大。通过环保督政,使地方党政领导真正认识到,地方党委政府要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,要落实“党政同责”“一岗双责”,生态环保部门主要起到监管的职责。如果生态环境仍局限于环保部门单打独斗,地方党委政府没有真正重视,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也没有积极参与进来,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就很难打赢。 从一场战役角度分析,要取得全面胜利,首先需要运筹帷幄,把握战略要点,然后排兵布阵,让主力部队占据关键制高点,才有可能不断缩小包围圈,最后围剿成功。地方党委、政府职能部门都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生力军,要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总指挥、总调度。局部战斗失败了,主责部门该受罚;整个战役进展不顺,更换主将亦在情理之中。由此看来,对污染防治不力的地区,通过督政,问责基层党委、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职能部门是题中之义,体现了权责一致的原则,有权必须履责。 一个地方的工作千头万绪,这对党委、政府主要领导的能力和素质是一个考验。客观上,经济是社会发展的命脉,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,但从实践看,生产经营者普遍具备敏锐的市场把握能力,只要“放管服”到位,企业的壮大并不要地方党委、政府微观干预太多。政府要把握好的主要是宏观调节产业结构、防止低水平重复以及污染环境等,而这又与当前的风险防范、精准扶贫和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完全契合。按照党中央的部署,抓紧补齐生态环境短板,应成为地方党委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自觉行为。而任由惯性思维横行,不研究生态环境问题,不抓具体工作的落实,理所当然要接受督察,并在必要时启动问责。 督政,就是推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地方党政领导真正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、承担起应尽的职责,辖区内的各县(市、区)委、政府就会主动提高研究、部署生态环境问题的会议频次,也会促进企业提高环境保护水平。督政,就是强调各部门抓好日常生态环保工作,如果平时不抓细致、不合理分解任务,防治污染就无从下手。优良生态环境是不会从天而降的,一分努力才会有一分改善。通过督政,干部有了压力,大家就会行动起来,分头落实督企的责任。也只有企业生产都变得清洁了,环境安全才有保障。 通过督政铁腕治吏,必然有助于传导压力,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思想认识,从而为争取后续工作的主动筑牢组织基础。督政让党政部门都行动起来了,督企自然就会取得成效,这样一环扣一环,就有助于形成高效治污的格局,让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遁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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